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,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为此,怀道乡中心校开展了以“学宪法、讲宪法”为主题的学生朗诵比赛。
演讲评分规则:(1)评分方法:比赛采取100分制,评委现场打分,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,以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若出现同分,则精确到后三位,依此类推。(2)评分标准:基础(50分):普通话标准,吐字清晰,声音洪亮圆润。语言表达(30分)语速恰当,能较好地运用姿态、动作、手势、表情,熟练表达所朗诵的内容。形象风度(10分):精神饱满,衣着整洁,仪态端庄大方,举止自然、得体,上下场致意,答谢。综合效果(10分):具有较强的吸引力、感染力,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,营造良好的朗诵效果。
六年级《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和谐校园》
二年级《学宪法,讲宪法》
五年级《学宪法,讲宪法》
四年级《宪法之光》
三年级《法律在我心中》
孩子们的朗诵,将语言、背景、音乐互相搭配,声音抑扬顿挫,以高昂的激情表达了对宪法的赞扬。
评委打分后,评出名次:一等奖三年级;二等奖二年级;三等奖四、五年级;优秀奖六年级。
通过本次宪法朗诵比赛,怀道乡中心校的每一位少先队员的心里都种下了一颗学习宪法、宣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的种子。